台灣政府即將在2031年終止電動車免徵牌照稅及燃料稅的優惠政策,此項政策變革引發社會各界熱議,此消息的時效性極高,值得讀者關注。
目前,電動車享有的免徵牌照稅及燃料稅優惠將持續至2030年底。2031年起,政府將改以「道路維護安全管理費用」取代,預計以「隨車徵收」方式計費,並根據車輛馬力大小決定收費金額,最高每年不超過15,720元。此政策的調整,背後原因複雜,牽涉到環保政策推行、財政考量以及電動車技術發展等多方面因素。
此政策調整的緣起,是政府在推動2050淨零碳排政策,積極鼓勵民眾選購電動車的同時,也必須考量道路使用成本的公平分配。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去年底指出,目前全台約有600萬輛小客車,電動小客車僅約9萬輛,占比約1%。 然而,現行《使用牌照稅法》中關於電動車的課稅標準,制定於十多年前,與現今電動車技術發展程度已不相符,若沿用舊制,將可能導致電動車車主負擔過高的牌照稅,最高甚至可能達到每年11萬元。
為此,在立委介入協調下,交通部、財政部賦稅署及經濟部達成共識,將電動車牌照稅緩徵期限延長至2030年底。而2031年實施的「道路維護安全管理費用」,其最高收費標準,交通部承諾將不會超過現行燃油車汽燃費的15,720元。
然而,此項新政策並非沒有爭議。許多電動車車主及部分立委對「隨車徵收」的方式表達質疑,認為此方式並不公平,並建議可考慮採「使用次數」計費方式,以更精準地反映道路使用成本。部分聲音更直指收費標準過高。對此,政府回應表示將持續關注電動車普及情況,並視情況適時調整政策細節。
- 政策重點:2031年起,台灣電動車將改徵「道路維護安全管理費用」,取代現行牌照稅及燃料稅。
- 收費標準:根據車輛馬力大小「隨車徵收」,最高每年不超過15,720元。
- 爭議焦點:「隨車徵收」方式是否公平?部分人士建議改採「使用次數」計費。
- 政府回應:將持續關注電動車普及情況,並適時調整政策。
- 背景資訊:政府積極推動2050淨零碳排政策,並設定電動車普及門檻(電動小客車50萬輛、電動機車240萬輛)。
總而言之,台灣電動車的課稅政策即將進入新的階段。此項政策變革,在環保與公平之間取得平衡,仍有待觀察。政府的回應也顯示出,這項政策並非一成不變,未來將持續根據實際情況調整,以期兼顧環保目標與民眾權益。
